2011年10月12日 星期三

賈伯斯 名列蘋果逾300項專利發明者!

【聯合晚報╱編譯陳澄和/綜合報導】賈伯斯是蘋果公司逾300項專利的發明者之一,很多人對此持懷疑態度,但微軟公司的首席研究員巴士頓完全相信,他並且認為賈伯斯與設計和發明的關係,對各行各業的管理者都是一種珍貴的典範。

巴士頓 (Bill Buxton)在「財星」雜誌上撰文說,「紐約時報」上月底在一篇文章中提及,賈伯斯是313項專利的共同發明者,而且在其中逾10%,還被列為領銜的第一人。他擁有的專利數目,在所有企業執行長中,可能無人望其項背。

幾乎所有這些專利都涉及設計,範圍則從MP3播放器、電源轉換器到蘋果商店的樓梯設計,無所不包。以一個沒有接受正式設計或技術訓練的人來說,這樣的成就可說相當不尋常。

巴士頓說,根據他的經驗,他相信賈伯斯是真正參與,並對這些專利有所貢獻,否則蘋果不致笨到把他的名字列入專利擁有者的名單上。因為如果列名者沒有正當的貢獻,這樣做足以讓該項專利失效,而且事情曝光後,還會對公司與品牌造成嚴重的傷害。

巴士頓表示,在上述的313項專利中,賈伯斯只在其中10%列為領銜的發明者,而且蘋果的首席設計師艾夫 (Jonathan Ive)在其中的64%,都列名共同的發明者。

這代表了兩件事,第一,他沒有把設計完全交給才華橫溢的艾夫,在逾200件專利上,他都和艾夫密切合作。第二,雖然他全力投入設計團隊,他仍然有艾夫這樣一位高管主管在負責通盤的設計重責。這種作法值得多數公司借鏡的是:你必須有位高級設計主管主其事,而且他必須能牽引最高階層的參與。

然而,巴士頓強調,每位企業執行長都有自己的本性與特質,盲目倣傚別人的作法是愚蠢的。忠於自己的本性與專長,並不意味可以忽略公司的其他重要層面。公司主管除了瞭解自己的專長,也必須認清自己的弱點,才能讓所有的業務都運作得當。

他指出,賈伯斯投入龐大心力在設計時,必然也得擱下很多其他的工作。然而,仔細分析這些「被擱下」的蘋果業務,可以發現這些領域也和設計部門一樣成績斐然。所以,巴士頓強調,如果有人要向蘋果學習、希望效法賈伯斯,他們應該仿效的不是賈伯斯在設計工作上的專注 (除非你也一樣具備這方面的高度才華),而是學習他在投入設計之餘,又能知人善任,把自己不擅長的工作委任給適當的人,這才是真正的管理。

NYTime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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